賴淙仁 襄理
講師評價:
國泰人壽
台中一中
台灣大學政治系
台灣大學政研所畢業
國泰人壽業務襄理
入選國泰人壽業務大會及高峰會
MDRT美國百萬圓桌會員
IDA國際龍獎
IQA國際繼續率獎
加入精選講師的樂課筆記本,將可瀏覽講師提供的教學資訊。
教學資訊
我想問老師
-
2014-01-07 15:52:29
問題 1
- 1
- 請問健保加保是幾人以上不用費用,岳父岳母可加保到我們公司嗎
回覆
-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8條: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,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
險費率計算之;保險費率,以百分之六為上限。
前項眷屬之保險費,由被保險人繳納;超過三口者,以三口計。所以是第四名眷屬不用計費。
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,保險對象: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。而眷屬的定義:
(一)被保險人之配偶,且無職業者。
(二)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,且無職業者。
(三)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,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。
因此岳父母非眷屬,無法列入計算。
按讚1
問題 2
- 1
- 請問若是我媽媽幫我買一份保單
她是要保人
我是被保人
一年繳約200萬 六年期
若滿期後 隨時可以變更成我嗎?
回覆
- 您好~首先要提醒您,變更要保人會涉及到贈與的問題
因為儲蓄險會有保單現金值(解約金)
若一年繳200萬保費,6年之後這張保單會累積相當可觀的保單現金值
媽媽將要保人改為你後等同贈與給你一筆錢
如果媽媽要給你這張保單
建議要保人和被保人用你自己
保單的扣款帳戶也是用您的帳戶
每年媽媽將200萬轉至你帳戶繳交保費
由於每人每年可贈與他人220萬免稅
因此媽媽這樣就可用他的錢幫您規畫這份保單
也不會有贈與的問題
按讚1